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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--2012学年第二学期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通知 2012-02-15
发布时间:2012-02-15     访问次数:

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并相关院(部、系、所):

  现将2011--2012学年第二学期(2012年2--6月)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日程安排

日 期 摘要 事项
3月20日前 申请学位

①申请答辩博士生登陆北京师范大学网站“校务管理系统”→“学生管理系统(研究生)”→“研究生子系统”→“研究生学位”,录入并提交答辩申请以及科研成果等;②按研究生院通知的时间拍摄电子照片。

4月1日前 完成论文

①完成博士学位论文;②在学位系统中下载答辩申请表、自评表、成果登记表等;③在院系所领取答辩材料。

4月6日前 上传论文

经导师同意送检论文,将论文全文电子版(PDF格式)发送至指定邮箱。

4月13日前

论文检测

论文定稿

抽查论文

①各单位通过“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”检测博士学位论文;②导师审定论文;③各单位在学位系统中完成答辩资格审核,录入论文推荐意见,并将申请人的状态提交至“论文评审”;④学位办分批公布博士论文抽查名单;⑤申请人装订论文,将论文、自评表等送交本人所在院(部、系、所),抽查论文送交学位办。
4月20日前 论文送审 各单位在学位系统中选定论文评阅人,按匿名评审方式完成论文送审。
5月31日 答辩申请终止日 申请答辩前完成:①申请人按《学位审批材料》目录准备:科技档案(原件)/人事档案/院系所档案;②各单位审核答辩材料,在学位系统中录入评审结果,打印评分汇总表,将申请人的状态提交至“学位办审核”。
6月5日 论文答辩终止日 各单位在学位系统中录入答辩委员会表决结果、答辩结论等,并将申请人的状态提交至“分委会审核”。
6月10日 分会审核终止日 ①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学位授予等事项;②各单位在学位系统中录入分会表决结果、审核结论、打印《分会表决结果汇总表》,并将申请人的状态提交至“委员会审核”。
6月12日 报汇总表 各单位报送《分会表决结果汇总表》(分会主席签字,单位盖章)。
6月13日 公布序号 学位办公布博士论文/档案序号。
6月14日 报送科技档案/论文 各单位将科技档案及4套博士学位论文送交学位办(分别在科技档案及4册论文右上角用铅笔标注序号,四套论文分别按升序排列整理)。
6月中、下旬

学校审定

印发审批表

①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学位授予等事项;②学位办印发《博士研究生毕业与学位审批表》。
7月7日前 报送人事档案 各院系按要求整理双证学生人事档案并送交档案馆人事科。

二、答辩申请人需完成事项

  1.网上申请答辩

  3月 20日(星期二)以前完成网上申请。登陆北京师范大学网站“校务管理系统”→“学生管理系统(研究生)”(http://szxy.bnu.edu.cn/bnuyy/,用户名为学号、初始密码为连续8位出生日期。若不能登陆,请咨询网络信息中心,电话:58806908,地点:主楼B区409),进入“研究生子系统”→“研究生学位”,点击左侧+,展开后选择相关页面,录入、保存并提交科研成果(发表论文、专著、专利等)、答辩申请等信息,公开发表的论文需点击论文级别菜单及相应的收录系统菜单,选定相关信息。

  2.准备答辩材料

  在院系所领取:①学位审批材料封皮(科技、人事、院系所档案各1份)②专家评议书③专家评分表④论文封皮⑤毕业生登记表等。

  从学位系统下载并双面打印(A4纸):①答辩申请表(应适当调整行距)②论文自评表③科研成果登记表。按档案目录分别准备并按序排列学位审批材料。

  依据《北京师范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》的相关规定,博士生申请答辩前,须按要求公开发表与本专业领域相关的学术论文(发表论文的期刊级别与篇数由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及院系所确定),申请人须将《科研成果登记表》(选附1-2篇发表论文的期刊封面、目录、论文首页复印件)送交导师审核、签字。

  3.完成博士学位论文

  4月1日(星期日)以前完成博士学位论文,博士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详见《北京师范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》第十条的规定,撰写要求参阅《学位论文编写规则》(登陆研究生院网站,进入“研究生学位”→“博士生答辩”)。

  4. 上传电子版论文

  4月6日(星期五)以前,申请人须按指定邮箱发送论文全文电子版(PDF格式,命名:B_姓名_学号),提交本人所在院系所进行论文检测。

  5.论文检测/定稿/抽查

  4月13日(星期五)以前,通过检测并定稿后,按匿名评审的要求(封面、原创声明及全文均隐去作者与导师姓名,删除发表论文目录、后记、致谢等相关信息)装订论文(至少3册,在书脊位置打印论文题目),将论文(含自评表、专家评议书、专家评分表)送交本人所在院系所,抽查论文评审材料送交学位办。

  6.论文答辩

  5月31日(星期四)为学位办受理答辩申请截止日。此前,申请人应将书面申请材料送交本人所在院系所。书面申请材料包括科技档案、人事档案、院系所档案,须按三套《学位审批材料》目录顺序分别整理档案材料(提示:科技档案为原件,须用签字笔或钢笔填写,禁用圆珠笔;三套材料分别按目录顺序排列,禁用订书钉)。其中,培养计划表、中期考核表、成绩表须经培养处审核盖章,《科研成果统计表》须经导师审核签字,两门学位专业课考试成绩表需分附试卷原件或论文。

  6月5日(星期二)为答辩终止日。

  7.提交电子版论文(正版)

答辩通过后,登陆校图书馆网站,进入“学位论文网上提交系统”,按相关要求提交博士学位论文摘要和全文电子版(提示:相关问题可与校图书馆方老师联系电话:58809922,电子信箱:thesis@lib.bnu.edu.cn),保密论文需提交《北京师范大学涉密论文审批表》(纸文)。

三、院系所需完成事项

  1.准备答辩材料

  各单位统计拟答辩人数,3月中旬到学位办领取答辩材料(①学位审批材料封皮②专家评议书③专家评分表④论文封皮),准备制证照片。

  在研究生院网站(“研究生学位”→“博士生答辩”)下载并打印:①论文送审函②答辩记录表③答辩委员会决议。

  为答辩申请人备齐以下材料:①学籍表(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)②培养计划表(培养处审核盖章)③中期考核表(培养处审核盖章)与开题报告④成绩表(培养处审核盖章)⑤两份专业课成绩单(附试卷原件)⑥毕业生登记表。

  2.安排工作日程

  各院系所根据学校答辩工作日程,具体安排本单位论文检测、评审、答辩等日程。

  3.检测学位论文

  4月13日(星期五)以前完成论文检测工作。各单位指定专人通过“学位论文检测系统”检测博士学位论文,是否通过检测执行学位办及各分会的相关规定。通过检测并定稿后指导博士生装订论文,在学位系统中录入导师及院系所对论文的推荐意见,并将申请人的状态提交至“论文评审”。

  4.组织论文评审

  4月20日(星期五)以前完成论文送审工作。博士学位论文实行匿名评审,至少聘请三位专家,其中校外专家两名。匿名评审工作由各院系所评审工作小组负责,评审专家从学位系统专家库(各单位应及时维护、补充本学科专家信息)中选取,博士生本人的指导教师回避评审过程。抽查论文按相关要求将评审材料送交学位办。

  5.录入评审结果

  送审后一个月内回收评议书与评分表,在学位系统“论文评审”页面录入评审结果,打印评分汇总表(一式3份)。

  6.组建答辩委员会

  答辩委员会由5至7位相关学科、专业的教授或担任博士生导师的副教授组成,其中至少有两位校外专家、两位论文评审人。答辩委员会主席由具有指导博士生经验的正高职专家担任,答辩申请人的指导教师不担任答辩委员会成员。

  7.审查答辩资格

  5月31日(星期四)以前,研究生秘书组织审核答辩申请材料,单位及分会分别签署审核意见。审核后在学位系统中将申请人的状态提交至“学位办审核”,并及时将答辩材料送交校学位办,通过审核后方可组织答辩。

  8.组织答辩

  6月5日(星期二)为论文答辩终止日。答辩通过后,研究生秘书在学位系统中录入表决情况、答辩结论等,并将申请人的状态提交至“分委会审核”。申请人答辩信息全部录入后,下载并打印分会表决票。

  四、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定

  6月10日(星期日)以前,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博士学位授予等事项。各单位研究生秘书应及时在学位系统中录入分会表决结果,并将申请人的状态提交至“委员会审核”,下载并打印《分会表决结果汇总表》以及《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建议授予博士学位决议》(一式3份,分别存入三套档案)。

五、报送分会表决结果汇总表

  6月12日(星期二)中午11时前,各单位报送《分会表决结果汇总表》(分会主席签字并加盖公章)。

六、报送科技档案/学位论文

  6月13日(星期三)学位办公布博士档案、论文序号。

  6月14日(星期四)下午5时前, 各单位按公布的序号整理科技档案(黄色封皮及4套博士学位论文(分别在右上角用铅笔标注序号,4套论文从小号到大号分别排序、打捆),将科技档案及4套博士学位论文送交学位办。

七、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

  6月中下旬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学位授予等事项。

  学位办印发《北京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与学位审批表》(一式2份,分别装入人事档案、院系所档案)。

八、报送材料及归档要求

  1.人事档案:7月7日(星期六)以前,各单位将人事档案(绿色封皮,含《毕业生登记表》原件)送交档案馆人事科。

  2. 院系所档案(白色封皮):各单位自行保存。

  3.相关要求:科技档案/人事档案/院系所档案均为A4纸,分别按目录顺序整理排列,禁用订书钉,切勿漏填审核意见及负责人姓名,凡需加盖公章的,须复印后再盖章。

  请各学位分会、院(部、系、所)按上述要求,结合本单位情况,组织并落实本学期博士学位授予工作。

  特此通知。

  联系人: 王老师(电话:010-58803016,E-mail:dywang@bnu.edu.cn)

北京师范大学学位办

2012年2月15日